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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基础教育进行十项改革

1999-01-03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史美圣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史美圣)据上海市教委日前向新闻界介绍,改革开放20年来,上海基础教育在全国率先进行了10项重大改革:

——进行管理体制改革,构建市、区县、乡镇的分级管理体制,实行精简高效的运作;

——调整中等教育结构,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适时调整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比例,使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,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;

——中小学教育改革由单项改革向整体改革推进,创建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“成功教育”、“愉快教育”、“青浦教改”、“上海市实验学校综合改革”等素质教育模式,大面积提高了教育质量;

——改革课程教材体系,创建必修课、选修课、活动课三大板块与一纲多本的新课程结构和教材体系,并设计思想政治教育类、工具类、知识类、技术类四大学科群,确定合理的课时比例,开创了我国发达地区自主改革课程教材体系的先河;

——实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,初中入学全部免试就近对口入学,重点中学初高中分离办学,高中招生确立了“多次分流、双向选择、多元评价、多次录取”的指导原则,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也向自主化、社会化、网络化发展;

——先后推动校长负责制、结构工资制和经费综合包干制、校长职级制、教职工聘任制等的试点及推广,改革劳动、人事和分配制度,建立竞争机制,扩大了学校办学的自主权;

——首创社区教育和教育小区模式,改变教育与社会脱节及封闭僵化的运行机制,形成“地区为主、政府协调、社会参与、双向服务、共育人才”的格局,开创与丰富我国社区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;

——构建中小学办学体制多元化格局,破除了原有单一僵化的体制,激发公办与民办学校符合教育规律的合理竞争,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;

——运用市场机制,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,抓住城市功能重新定位,大规模进行城市改造的有利时机,重新规划调整中小学的设点布局,并利用级差地租、滚动开发、金融贷款等市场化手段,高起点、高标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,使中小学建设不断上新台阶;

——构建地方教育法规体系,颁布了以我国第一部地方教育法规《上海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条例》为代表的一系列法规,并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制,不断完善执法机制,使依法治教成为全社会的共识。

教育改革的深入,使上海普及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,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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